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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公告】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 營運組專員

  • 上版日期:2024-08-22

/應徵職務/

營運專員


/工作內容/

1.社宅藝享計畫「社宅基地藝術設置」工作(含計畫會議召開、專案管理執行、社區聯繫溝通及培力營造等)。

2.本會其他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

/工作地點/

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


/性質/

正職


/待遇/

 面議(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)(視學經歷背景敘薪,依本會人事管理辦法辦理)。


/福利/

依本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


/條件要求/

一、學歷:國內外大學藝術管理、博物館、藝術教育、社會教育、建築、城鄉環境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具碩士(含)以上學位者。

二、資格及能力要求:

1.具社區營造、地方創生經驗,及基金會/非營利組織/公務機關等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具高度服務熱誠、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,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及經常性出差者。

2.組織能力佳,反應敏捷,負責任並有團隊合作精神,情緒管理能力佳、抗壓性高,勇於接受挑戰。

3.具專案獨立作業能力,能有效掌控專案進度及預算。

4.具公部門採購相關經驗者尤佳。

5.本職缺試用期為3個月,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用。


/應徵方式/

一、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(A4格式),依序裝訂成冊。

1.學經歷中文履歷表(附自傳、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)。

2.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
3.與本案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、學術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。

4.請提供1位以上之推薦人(離職/現職之直屬主管)聯繫資訊。

二、投件方式: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,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,詳述如下:

1.有意者請於113年8月31日前(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將上述應繳交資料以掛號寄至:「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 臺灣美術基金會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營運組專員」,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
2.繳交履歷表電子檔:請於113年8月31日前(含)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tfaf@tfaf.org.tw 【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(郵戳為憑),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,恕不受理。】通過第一階段審核者,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;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
/機構簡介/

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長期致力藝術推廣活動,鼓勵藝術參與及落實藝術生活化理念。本會自110年5月起承接辦理文化部「藝術銀行」計畫、自113年6月起受委託辦理文化部「社宅藝享」計畫。本會之目的事業如下:

一、推動臺灣美術研究、展示、典藏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發展。

二、推動美術史料及檔案之建置暨文物保存修護業務。

三、推動國內外美術展覽暨學術交流活動。

四、推動美術相關刊物之發行出版暨推動文創行銷業務。

五、推動藝術銀行之業務。

六、協助或支援公私部門辦理各項美術相關業務。

七、其他與藝術相關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