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應徵職務/
營運專員
/工作內容/
1.社宅藝享計畫「社宅基地藝術設置」工作(含計畫會議召開、專案管理執行、社區聯繫溝通及培力營造等)。
2.本會其他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/工作地點/
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
/性質/
正職
/待遇/
面議(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)(視學經歷背景敘薪,依本會人事管理辦法辦理)。
/福利/
依本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
/條件要求/
一、學歷:國內外大學藝術管理、博物館、藝術教育、社會教育、建築、城鄉環境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具碩士(含)以上學位者。
二、資格及能力要求:
1.具社區營造、地方創生經驗,及基金會/非營利組織/公務機關等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具高度服務熱誠、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,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及經常性出差者。
2.組織能力佳,反應敏捷,負責任並有團隊合作精神,情緒管理能力佳、抗壓性高,勇於接受挑戰。
3.具專案獨立作業能力,能有效掌控專案進度及預算。
4.具公部門採購相關經驗者尤佳。
5.本職缺試用期為3個月,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用。
/應徵方式/
一、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(A4格式),依序裝訂成冊。
1.學經歷中文履歷表(附自傳、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)。
2.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3.與本案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、學術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。
4.請提供1位以上之推薦人(離職/現職之直屬主管)聯繫資訊。
二、投件方式: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,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,詳述如下:
1.有意者請於113年8月31日前(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將上述應繳交資料以掛號寄至:「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 臺灣美術基金會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營運組專員」,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2.繳交履歷表電子檔:請於113年8月31日前(含)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tfaf@tfaf.org.tw 【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(郵戳為憑),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,恕不受理。】通過第一階段審核者,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;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/機構簡介/
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長期致力藝術推廣活動,鼓勵藝術參與及落實藝術生活化理念。本會自110年5月起承接辦理文化部「藝術銀行」計畫、自113年6月起受委託辦理文化部「社宅藝享」計畫。本會之目的事業如下:
一、推動臺灣美術研究、展示、典藏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發展。
二、推動美術史料及檔案之建置暨文物保存修護業務。
三、推動國內外美術展覽暨學術交流活動。
四、推動美術相關刊物之發行出版暨推動文創行銷業務。
五、推動藝術銀行之業務。
六、協助或支援公私部門辦理各項美術相關業務。
七、其他與藝術相關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