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內容
- 執行本會藝術修護站相關工作。
- 辦理作品編目、出入庫及保存維護相關工作。
- 庫房相關軟硬體設備採購與管理。
- 本會其他相關工作及主管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點
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
性質
正職
待遇
月薪40,617元至45,764元(視學經歷背景敘薪,依本會人事管理辦法辦理)。
福利
依照勞基法規定
條件要求
一、學歷:國內外大學藝術修護、古物修護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(含)以上學位者。
二、資格及能力要求:
1. 具藝術品保存維護、修復、典藏管理等相關領域工作經驗。
2. 具高度服務熱誠、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,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及經常性出差者。
3. 組織能力佳,反應敏捷,負責任並有團隊合作精神,情緒管理能力佳、抗壓性高,勇於接受挑戰。
4. 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尤佳。
6. 本職缺試用期為3個月,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用。
應徵方式
一、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(A4格式),依序裝訂成冊。
1. 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(附自傳、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)。
2.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3. 與本案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、學術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。
4. 請提供1位以上之推薦人(離職/現職之直屬主管)聯繫資訊。
二、投件方式: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,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,詳述如下:
1. 有意者請於115年2月8日前(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將上述應繳交資料以掛號寄至:「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 臺灣美術基金會 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管理組專員」,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2. 繳交履歷表電子檔:請於115年2月8日(含)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tfaf@tfaf.org.tw 【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(郵戳為憑),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,恕不受理。】通過第一階段審核者,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;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機構簡介
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長期致力藝術推廣活動,鼓勵藝術參與及落實藝術生活化理念。本會之目的事業如下:
一、推動臺灣美術研究、展示、典藏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發展。
二、推動美術史料及檔案之建置暨文物保存修護業務。
三、推動國內外美術展覽暨學術交流活動。
四、推動美術相關刊物之發行出版暨推動文創行銷業務。
五、推動藝術銀行之業務。
六、協助或支援公私部門辦理各項美術相關業務。
七、其他與藝術相關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