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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公告】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 採購專員

  • 上版日期:2025-05-26

/應徵職務/

採購專員


/工作內容/

1. 依政府採購法及本會採購作業實施規章辦理採購案。

2. 辦理招標作業(包含採購公告、開標、比價、議價、評選會議、決標簽約等)。

3. 本會供應商管理、履約管理、驗收核銷及年度採購案規劃管理。

4. 辦理本會總務及財產管理相關作業。

5. 協助處理相關行政庶務及執行主管交辦事項。


/工作地點/

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


/性質/

正職


/待遇/

月薪38,880元至44,280元(視學經歷背景敘薪,依本會人事管理辦法辦理)。


/福利/

依照勞基法規定


/條件要求/

一、學歷:國內外大學具學士(含)以上學位者,科系不拘。法律、商管、公行或社會學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。

二、資格及能力要求:

1. 須具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基礎班證照,並具基金會/非營利組織/公務機關等工作經驗及辦理採購案件經驗一年以上者。

2. 具專案獨立作業能力,能有效掌控專案進度及預算。

3. 具辦理工程工務經驗者尤佳。

4. 具高度服務熱誠、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者。

5. 組織能力佳,反應敏捷,負責任並有團隊合作精神,情緒管理能力佳、抗壓性高,勇於接受挑戰。

6. 本職缺試用期為3個月,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用。


/應徵方式/

一、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(A4格式),依序裝訂成冊。

1. 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(附自傳、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)。

2. 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
3. 與本案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、學術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。

4. 請提供1位以上之推薦人(離職/現職之直屬主管)聯繫資訊。

二、投件方式: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,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,詳述如下:

1. 有意者請於114年5月31日前(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將上述應繳交資料以掛號寄至:「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 臺灣美術基金會 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管理組專員」,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 

2. 繳交履歷表電子檔:請於114年5月31日(含)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tfaf@tfaf.org.tw【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(郵戳為憑),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,恕不受理。】通過第一階段審核者,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;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
/機構簡介/

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長期致力藝術推廣活動,鼓勵藝術參與及落實藝術生活化理念。本會之目的事業如下:

一、推動臺灣美術研究、展示、典藏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發展。

二、推動美術史料及檔案之建置暨文物保存修護業務。

三、推動國內外美術展覽暨學術交流活動。

四、推動美術相關刊物之發行出版暨推動文創行銷業務。

五、推動藝術銀行之業務。

六、協助或支援公私部門辦理各項美術相關業務。

七、其他與藝術相關之事項。